陕西:将特岗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2-04-04 二维码分享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2021年陕西省10个设区市74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5290人。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全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

陕西要求,要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陕西强调,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陕西要求,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陕西提出,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本文转载自中国教育新闻网,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如有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9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