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记账的含义
根据《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条件的企业应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目前会计代账分为:个人代账和代理记账公司代账两种;
1、个人代账:一个企业的专职坐班会计利用工作时间私下兼职给其他企业代理记账,或者是一个非专职坐班会计在家利用休闲时间为多家企业代账;
2、代账公司:一个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设立的具备代理记账资格的会计服务机构,代账公司有数名或数十名经验丰富的专职会计按签订《代理记账合同》的方式为多家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
二、代理记账适合哪些企业
1、刚成立的中小微企业
2、平时业务量比较少的企业
3、没有固定办公司场所而无法设立财务室的企业
4、暂时或长期一段时间没有业务收入的零申报企业
5、需要财务外包的企业
三、代理记账的服务内容
1、发票购买及开票(包括到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申请(根据客户的需要)
3、会计代理记账(每月底之前完成;根据客户提供的记账凭证填制会计凭证、记账、出具财务报表)
4、税务纳税申报(每月1-15日内完成;根据上月底的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纳税申报工作)
5、资料装订及保管(每月中旬装订上月的会计凭证及报表,送达资料室保管)
6、企业工商年检(每年6月31日之前完成,否则法人及股东将被列入黑名单而影响个人信贷等)
7、企业税务年报(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否则将被吊销税务)
7、日常电话答疑(客户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电话咨询我们)
8、其他有关事宜
三、代理记账的服务方式
送达服务——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凭证等资料送到代理记账公司指定为该企业服务的会计手中;
上门服务——代理记账公司指定为该企业服务的会计到客户单位或者指定地点收取原始凭证等资料;
四、代理记账所需要的资料
1、股东投资款单——(银行单据);
2、银行回单(包括支票头、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等,支票头请用铅笔填写);
3、银行对账单(每月10号之前打印上月银行对账单);
4、费用发票(包括房租、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餐饮费、过路过桥费、汽油费、物业管理费等);
5、固定资产发票(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汽车、房产及单价超过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6、员工工资表(请注明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是否同时在多家公司做了工资表);
7、购货商品等成本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8、自己公司开出的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